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日前,省委组织部、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四川省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明确,聚焦世界前沿技术方向和我省基础研究优势领域,从今年起,四川将每年遴选支持若干名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不断壮大科技领军人才队伍。
《方案》明确了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的人选条件和遴选程序,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专项培养对象应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长期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开展前瞻性、引领性和独创性的理论研究和前沿方向探索。
《方案》探索建立符合基础研究人才成长规律的培养、支持、服务新模式,由科技厅和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所在单位协同,对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进行长周期稳定支持,并建立连续支持机制。
此外,对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实行低频次考核,保障科学家潜心科研;领衔科学家专项资金实行“包干制”,赋予领衔科学家经费管理和使用最大自主权,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