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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紧扣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辽宁省深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坚持把考核放在平时、放在一线,激励广大公务员在打好打赢新时代的“辽沈战役”中比学赶超、争先进位。
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确定的10个方面突破、50项重点任务,辽宁省组织各地各单位制定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完成时限、考核程序、结果使用、监督检查等内容,把在三年行动中承担的重点任务分解到个人,明确每名公务员在什么时间段干什么工作、采取什么措施达到什么效果,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照每名公务员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把功夫下在平时,全面考核公务员工作表现。
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平时考核工作方案逐个“过筛子”,重点选取招商引资推动、重大项目落实、重点企业服务等方面工作目标任务,跟踪督导各地各单位开展平时考核工作情况,既督事又察人,切实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聚焦“重点事”和“重点人”,公务员主管部门主动沉到基层一线和重大项目现场,近距离考察了解公务员具体表现,听取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从“乡语口碑”中听真话、察实情。对有信访举报、服务对象评价较差、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公务员,重点核查了解,并倒推验证各地各单位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成效。据了解,2023年,全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30%左右的比例,对2500余家承担经济发展任务较重的单位开展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高质量考核推进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在推进平时考核工作的过程中,辽宁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树牢奖优惩劣“风向标”。对平时考核工作评为“好”的单位,适当提高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最高可达30%;对未将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指标设置没有量化到个人、搞平衡照顾和“轮流坐庄”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适当核减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考核发现政治过硬、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公务员,及时进行奖励。2023年,辽宁省先后对107个公务员集体和865名公务员给予记二等功、三等功和嘉奖等奖励,同时,对269名干事劲头不足、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公务员给予组织调整,充分调动了广大公务员投身三年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