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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落实中央有关援藏援疆会议精神,引导我省社会组织参与援藏援疆工作,现就征集援藏援疆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建立联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明确一位干部专门负责社会组织援藏援疆数据汇总、信息传达、服务保障等工作,并填报社会组织援藏援疆工作民政局联络员信息表(附件1)。
2、 明确受援需求。各级民政局要向社会组织征集援藏援疆项目需求(受援需求一般为国家政策不提供相应保障或保障标准不高的领域,资金需求量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形成社会组织援藏援疆项目需求清单(附件2)。
各市(州)民政局应统一汇总本级及以下民政局联络员信息和社会组织援藏援疆项目需求清单,于2021年7月4日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盖公章)传真至省民政厅;全省性社会组织援藏援疆项目需求清单也按上述要求报送。
注:征集援藏援疆项目需求是为引入资金助力我省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能够更好地推进省内外社会组织间的交流合作,项目能否落地实施以兄弟省(市)相关社会组织认领情况为准。
附件:1. 社会组织援藏援疆工作民政局联络员信息表(点击此处下载)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李兴发 0971-4399318
孔德婧 0971-4399320
传 真:0971-610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