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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 财政厅 税务局确认首批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时间:2021-10-22 文章来源: 作者:

  为贯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精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捐赠税收减免工作。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公布青海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通知》,确认了首批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分别是青海省慈善总会、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青海格桑花教育救助会、青海格桑花教育基金会、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青海心行慈善基金会、青海天佑德教育基金会、青海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青海省年保玉则慈善基金会、青海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共12家。

  纳税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及2019年度通过上述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未在税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相应调整2019年度纳税申报表。

   


原文链接:http://mzt.qinghai.gov.cn/qhsgj/webinfo/news/gl/2020-06-17/2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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