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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委平安青海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8月28日,平安青海建设领导小组社会组织专项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平安青海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相关文件精神,对社会组织专项组《工作制度》和《重点任务》作出说明,安排部署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平安青海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省委组织部、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等19家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社会组织专项组副组长蒋跃成同志作动员讲话。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平安青海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平安建设的重大意义,聚焦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照职责任务和部门单位职能特点,发挥自身优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平安建设部署要求。二是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抓好平安青海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做实培育发展工作、做优监督管理工作、做强教育引导工作,引导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三是加强协调、各负其责,推动平安青海建设社会组织专项组工作取得成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参与协商民主、参与基层自治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格局,为平安青海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结束时,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社会组织专项组组长师存武同志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引导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平安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各个成员单位的一项重大政治要求。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坚持把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意见》作为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工作根本遵循,不折不扣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确保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平安青海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要加强工作互动。平安青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每个成员单位的共同参与。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专项组明确的任务,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各出其力;要加强与牵头单位以及专项组办公室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相互协调、相互互动,凝聚工作合力;要将专项组的工作向党组(党委)报告,积极争取党组(党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制定具体管用工作措施,推动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平安青海建设工作起好步、开好头;要加强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反映成员单位好的做法,引领专项组平安青海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要创新活动载体。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平安建设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特点,引导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平安建设,除做好培育发展、监管正常工作外,还要注重工作创新,大胆实践,走出一条青海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平安建设的新路子。要创新活动载体,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在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积极作为;要扎实开展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平安青海建设的试点工作,选树先进,典型引路,为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学习借鉴兄弟省份成功经验和做法,力争社会组织专项组的工作走在前列,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