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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青海省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信长星省长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省专项行动工作。匡湧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匡湧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领域平安建设,全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但要清醒地看到,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依然存在,一些非法社会组织不断变换手法,以假乱真、招摇撞骗,严重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危害企事业单位声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实施严厉打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充分依靠党的领导力量、依靠政府部门协同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力量,扎实有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匡湧强调,要针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新特点,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通过设立关键字段和词条,大数据比对检索等方法,及时监测核查信息主体身份,向社会曝光一批非法社会组织。要建立本地区、本部门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曝光非法社会组织及其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辨识度和知晓率,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要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提高非法社会组织的违法成本,共同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强大震慑。要认真履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职责,对违反要求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提供便利的单位和人员,及时采取惩戒措施,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防止“灯下黑”。要坚持“去邪气”与“扶正气”并举,按照培育合法、打击非法、整治违法的方针,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抵制并全面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
匡湧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引导,精准有力实施,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建立以联合执法检查、执法信息通报、案件调查配合、法律责任追究为重点内容的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和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常态化管理,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常态化治理格局,坚决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的土壤,坚决惩治社会组织非法行为,营造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环境。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师存武代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作安排部署,强调要聚焦确定的9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进一步提高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针对性和精准性。要熟练掌握相关法规政策,重点掌握国家22个部委《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将其作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精准武器,深入贯彻落实。要依法确定取缔对象,做好非法社会组织的曝光工作,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打一场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人民战争。要严格时间节点,加强工作督导和验收,推动专项行动在本地区、本单位扎实开展。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围绕“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建台账、出实招、出硬招,确保抓出成效,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会上,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西宁市、玉树州等地区、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20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