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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时间:2021-10-22 文章来源: 作者: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1〕72号)和《关于开展“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青民函〔2021〕181号)精神,经层层筛选,省民政厅拟推荐玉树州利民职业培训学校。按照评选表彰通知要求,现将“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标准及拟推荐的社会组织简要事迹公示如下。

  一、推荐标准

  推荐对象面向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且符合以下标准:

  (一)党的建设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部署。社会组织党组织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作用发挥突出。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出色作用。对在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予以重点倾斜。

  (三)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具有完善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四)社会形象良好。模范遵纪守法,坚持非营利属性,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评估等级为4A、5A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优先参评。

  (五)运作规范合法。2016年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参加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刑事处罚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问责。

  二、玉树州利民职业培训学校简要事迹

  2010年玉树“4.14”地震,利民学校组织30多名志愿者参与抗震救灾,将价值60余万元的紧急物资转赠给受灾群众,并筹集资金,整合资源,开展了一对一帮扶、助教助学、助学金发放、图书室建设、物资捐赠、免费医疗点建设等项目,服务群众,助力精准扶贫。利民学校是针对16岁以上超龄失学牧民子女、辍学青年、建档立卡户所开办的一所公益民办学校,免费开展维生创业技能(唐卡绘画、掐丝工艺、计算机、藏香、藏医、青绣、导游讲解)及藏/汉/数等文化知识培训,并提供免费的一日三餐、住宿、学习材料等。通过扶知识、扶技能、扶思想为教育扶贫、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添砖加瓦,学校受助对象具有代表性、受益人数广,在当地有广泛社会影响力。

  学校目前有党员5人,入党积极分子7人。以“抓党建、促公益、授技能、带就业”为目标,将党建工作同学校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坚持以党建引领学校发展。为了更好地引导牧区青年健康成长,建立了校团委、校工会等,积极开展教育讲座,目前共有540名学生加入了共青团。

  2015年,学校筹集1000万元建设了5000平米的寄宿制校舍,几年来共培养了2036名学生,吸纳了30名教职工,每年在校学生286名。2014年-2020年学校开展“玉树州城乡劳动力农民技能培训”,共计培训人员1055名,进一步提升城乡农牧民的技能水平,増加收入,拓宽致富渠道和增收渠道。2019年学校将玉树禅古村作为帮扶点,深入社区培训当地人,开展唐卡绘画、掐丝、手工皂等技能培训,提高社区青年及妇女的就业能力,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2020年为了解决毕业学生的就业问题,学校创立了“利民创业就业孵化基地”,开设了十个工作室,帮助38名学生实现了稳定就业,并为学生发放补助23万元,为乡村振兴及脱贫攻坚贡献力量。2020年在玉树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学校招收了230名学生进行再教育,使控辍保学教育实现“留得住、学得好”的目标。2020年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被省委省政府作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在全省进行了通报表扬。

  


原文链接:http://mzt.qinghai.gov.cn/qhsgj/webinfo/news/t/2021-10-09/27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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