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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博湖县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发展党员标准程序、严格规范流程、强化日常培养,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努力建设“四个合格”党员队伍。
在压实主体责任上持续用力。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违反程序简化程序的现象。常态化开展发展党员检查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培养与发展的关系,坚决防止违反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吸收党员的问题,发现、总结和推广发展党员工作的先进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有领导、有计划进行。
在严格质量把关上持续用力。坚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政治先进性,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将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作为政治合格的基本评判,对照《自治区发展党员工作规程》明确的政治上不合格负面清单,严格发展党员政治审查,把严入党“关口”。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检查,以互学互评互检、组工干部包乡促村带支部为抓手,从严抓好定期分析研判发展党员工作。
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上持续用力。按照《博湖县2021—2025年发展党员工作规划》,突出政治标准,坚持质量第一,持续强化对新发展党员的结构分布及相关比例的宏观调控,注重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牧民、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围绕发展党员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坚持有计划地发展党员,确保党员结构向年轻化、知识化、均衡化方向发展。全面加强农村、社区、机关、两新等各领域党组织建设,推进“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有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打牢发展党员组织基础。
在加强教育培养上持续用力。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确保新发展党员真正思想上入党。抓好党支部培养,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听党课,列席讨论接收新党员、进行换届选举、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支部大会和入党宣誓仪式等。用好“召集人制”,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实际情况设岗定责,在实践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坚持和完善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制度,拓宽“推优”渠道,完善“推优”程序,及时把各领域、各行业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中来。今年来吸收入党申请人212人,入党积极分子156人,发展党员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