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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委组织部,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及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自治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安排和人才发展需要,今年将对已入选前十一批“草原英才”工程的个人、团队评审择优,在2024年度予以经费支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此次“草原英才”工程滚动支持项目,以评审择优的方式从已入选前十一批“草原英才”工程的个人和团队中评选出个人200名、创新创业团队50个予以再次支持。已获得2次滚动支持以及仍在支持期内的个人和团队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专项推选类个人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各部门评审数量见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为更好营造重视人才引进的环境和氛围,按照自治区七类人才标准(详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拟对2022年以来刚性或柔性引进的五类以上人才经评审择优纳入“草原英才”工程,授予“草原英才”称号并予以相应的资金支持。
二、评审方式
本次滚动支持评审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社厅、农牧厅、卫健委、国资委、金融局等8个评审部门作为评审平台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拟入选人选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研究公示后予以支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不再组织集中评审。
2022年以来引进人才(含柔性)可参照往年流程线上进行申报,具体经过所在单位注册、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提交、申报主管部门审核、8个评审部门评审等流程进行评审。
三、工作流程
本次评审依托内蒙古高端人才全成长周期服务信息平台(http://rcnmg.nmgdj.gov.cn/)进行,评审入口可以输入网址登录,也可以通过北疆先锋网首页和蒙科聚平台进入。滚动支持选择“滚动支持申报”入口,2022年以来引进人才(含柔性)申报选择“草原英才申报”入口。登录账号遇到问题请联系后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附后)。
(一)滚动支持申报流程
1.信息更新申报
历年入选“草原英才”的个人和团队均可登录内蒙古高端人才全成长周期服务信息平台进行信息更新和维护,信息更新提交后,符合滚动支持条件的可以选择申请2024年度滚动支持申报。
2.信息审核
所在单位登录内蒙古高端人才全成长周期服务信息平台,对本单位个人、团队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领域的个人、团队信息进行总体把关,按领域提交评审部门审核评审。
3.组织评审
8个评审部门需对各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审条件要求和分配名额现场组织专家在高端人才全成长周期服务信息平台上开展评审打分。各评审部门在评审前须制定评审方案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经审定同意后启动评审工作。评审组组成人员中须有1名监督员(可请部门纪检干部作为监督员),评审结果须经专家组全体成员和监督员签字确认,并在评审部门内部公示,经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将评审结果纸质版加盖公章,连同公示情况和评审报告一同报送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总评审结果提交会议审议后面向社会公示。
(二)2022年以来引进人才(含柔性)的申报流程
1.所在单位注册。
申报个人所在单位须在“草原英才”申报系统注册,之前已经注册过的单位,用已有账户登录系统;没有注册过的单位,登录内蒙古高端人才全成长周期服务信息平台,点击“单位注册”注册单位账号,登录界面可下载用户使用说明书。
2.个人网上申报。
申报个人在“草原英才”申报系统点击“个人注册”注册申报账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申报系统,选择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开始申报”,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3.所在单位审核提交。申报个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相关信息、上传的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审核无误后线上提交至申报主管部门审核。
4.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各申报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报相关信息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交相应评审部门评审,评审名额根据申报情况另行确定。
四、时间安排
个人、团队网上更新信息、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至6月16日,截止时间的次日零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所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评审部门7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8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和确定的拟入选人选名单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草原英才”评审工作,坚持质量优先的原则,将政治素质表现放在首位,严把审核评审关,确保按时优质完成评审工作。
2.各评审部门要按照申报领域的归属范围进行审核、评审,其中高校所属医疗机构由卫健委负责评审,其他无法明确归属领域部门的,由科技厅负责评审。
3.申请的个人、团队要按照系统操作流程,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逐级提交材料,单位如有变动不能确定主管部门的请联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系方式附后)。
4.本年度滚动支持的个人及团队,需与上一次获得“草原英才”奖补支持间隔2年以上或经费支持期结束2年以上,且上次获得支持以来取得新的突出业绩,或在本行业、本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方可参评。团队带头人不可与其团队同时申报滚动支持。
5.评审标准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试行)》(厅发〔2011〕64号),同时结合各行业领域特点和评价体系,科学赋分,优化评审。
6.评审结束后,评审部门须提交以下材料:评审工作情况报告;专家组及监督员签字后的评审情况打分(排序)表;评审结果汇总表(由系统生成);公示情况。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一式两份报送,电子版可通过大组工网邮箱发送至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申报系统(灵奕集团)技术联系人:
联系人:商艳敏 联系电话:0471-6928486
联系人:李帅帅 联系电话:0471-2831035
联系人:王鸿宇 联系电话:0471-6923739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人:多尼
联系电话:0471-4812114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