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严格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融入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突出政治标准,严把公务员入口。坚持把考试录用作为招录公务员主渠道,严格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察等关键环节,通过实地走访、档案审核、谈话了解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工作,考察过程中从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嘎查村(社区)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人员,全面了解招录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遵纪守法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不断加大调任选任工作力度,畅通国有企事业和机关单位交流渠道,在调任选任工作中坚持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对表现突出、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政治素质好的事业干部调任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突出政治素质,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公务员培训的主课、必修课。推行“党校主体课堂、阿旗干部讲堂、机关读书课堂、基层振兴讲堂”四个课堂讲学一体模式,通过深化“理论武装、党性教育、综合知识、专业化能力提升”四类培训教育引导作用,教育引导公务员自觉做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突出政治合格,树好选任导向。制定完善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准考实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干部考察个别谈话中,重点了解在重大任务中的政治表现。在民主测评环节中,进行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建立组工干部蹲点调研工作机制,定期深入基层一线,结合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任务,近距离“察看”干部品德操守、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听取群众意见和乡语口碑,全面掌握现实表现。坚持在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政治素质好、有能力、有责任感的公务员放到重大岗位、重大斗争最前沿和关键岗位去磨练,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重点工作中,把讲政治、敢担当、有作为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晓艳 校对:孙慧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