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广东社会组织党建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10-21 文章来源: 作者:

    粤民函〔2021〕413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全省各级社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展现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广东省民政厅决定联合南方日报社开展广东社会组织党建案例征集活动,挖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鲜活经验,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开展广东社会组织党建案例征集活动,主要围绕“强党建、促服务、办实事”这一主题,展现我省社会组织领域以党建为引领,践行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从中挖掘一批社会组织党建好经验、好做法,选树社会组织党建品牌,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

    二、活动实施

    本次活动由广东省民政厅主办,南方日报、南方+客户端承办。活动共分为案例征集、组织评审、总结推广三个步骤。

    (一)案例征集

    1.征集内容

    围绕主题,征集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广大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形成的举措、机制、经验、成果,具有实践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党建案例。

    2.征集对象

    面向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广大社会组织。

    3.征集时间

    2021年9月29日至10月31日。

    4.征集方式

    通过南方+客户端进行案例申报,具体可扫描二维码(附件)查看案例征集操作指引进行申报。

    5.申报要求

    党建案例结构需分为党建案例名称(标题)、概述(背景介绍、案例整体情况,300字以内)、做法(介绍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的具体做法,需结合案例、故事)、成效(带来的成效、变化和新面貌等)、启示(总结提炼该案例的经验)5个部分,字数控制在2500字内。

    除文字介绍外,还需配图,不少于3张,图片内容与社会组织党建主题相关,图片单张大小不超过10M。

    可根据需要上传视频,不作统一要求。视频接受mp4、mov格式投稿,大小200M以内。请不要上传带有第三方logo的图片和视频(视频剪辑软件logo除外)。

    6.申报注意事项

    所提交作品须为原创,一旦发现抄袭、侵权立即撤稿并取消资格,如造成侵权由投稿者和作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一旦投稿,视为作者将作品版权授权给活动主办方和南方+客户端,主办方和南方+客户端可对作品内容进行修改、网络发布、出版书籍、报刊杂志刊登、线上线下推广等。

    (二)组织评审

    1.第一步:初步筛选

    依托南方+客户端,对各单位申报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由省民政厅、南方日报组成工作团队,对征集材料进行初步筛选,选出有一定水准的案例参与下一阶段的评审。

    2.第二步:网络投票

    初步筛选后,将初选出来的案例在南方+客户端上进行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点赞。点赞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3.第三步:初步评审

    网络投票结束后,组织省民政厅相关部门负责人、精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记者代表等对参评案例进行评审,结合网络投票情况形成初评结果。

    4.第四步:最终评定

    对初评结果进行综合考量,确定终评结果。

    (三)总结推广

    举办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建案例推广交流会,发布广东社会组织党建十大优秀案例以及若干个优秀提名案例,获奖代表进行经验分享,推广优秀做法。

    三、宣传推介

    活动期间,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营造良好氛围。

    四、其他要求

    请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广大社会组织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本级社会组织党建案例与经验,组织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较好的同志参与投稿,确保参评案例的质量。

    附件:广东社会组织党建案例征集二维码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9月30日

    (联系人:夏甲林,联系电话:020-83372159)

    附件

    广东社会组织党建案例征集二维码

  

    图片1.png

  


原文链接:http://smzt.gd.gov.cn/shzz/xwzx/tzgg/content/post_355961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