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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今年以来,广东佛山市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专项核查,通过明确核查对象、核查方式,落实核查问题反馈,促使公务员考核工作提质增效。
市委组织部制定《市直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自查指引》,明确自查内容、自查程序,组织所有市直机关单位认真开展考核工作自查自纠;市委组织部成立公务员考核工作专项核查组,对市教育局等12个市直机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实施重点核查。要求各区委组织部组织辖区内机关单位开展自查,按照不少于辖区内机关总数10%的比例,对机关单位开展实地调研核查,并将全区核查情况汇总形成核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委组织部。
实地调研采取查看考核工作总结、查阅台账、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通过查看被核查单位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总结材料,查阅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公示材料、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考核结果会议记录等台账,查找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通过与被核查单位的公务员进行个别谈话和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公务员对本单位考核工作的评价情况和意见建议。
及时向被核查单位反馈核查结果,对被核查单位的考核工作亮点进行肯定和鼓励,对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并要求整改落实。建立考核工作专项核查长效机制,市区两级组织部门每年定期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专项核查,持续规范完善公务员考核工作,推动公务员考核工作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