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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对干部日常情况掌握不够全面、事前监督不足、个人报告重大事项情况不及时等情况,近期,佛山市高明区进一步修订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细化报告内容、强化填报指导、深化结果运用,筑牢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防线。
明确本人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学历学位变化、健康状况、因私出国(境)情况、本人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兼职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17类事项须由区管干部实时报告。对于干部出现需住院治疗或离职休息的严重病情、伤情等重要情况时,明确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区管干部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制定个人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填报指南,对易错易漏事项进行重点提醒。对区管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报制,首次填报的需完整填写区管干部重大事项实时报告表,新提拔或区外调入的区管干部应在提拔或调入后30天内填写上报,完成首次填报后,区管干部往后只需报告变化事项。目前,区管干部主动实时报告涉及家事变化、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135人次、涉及生病住院报告等29人次。
把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必经程序,结合“12380”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干部分析研判等工作,深入考察干部政治素质,防止“带病提拔”。通过收集核实不同渠道信息,对不按时(及时)报告、漏报、瞒报等错误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近期,先后对职务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31名领导干部、职级晋升的117名领导干部进行核实审查,切实把好干部选任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