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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昆明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昆明市委批准,昆明市纪委监委对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党总支书记、主任周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莹理想信念丧失,毫无敬畏之心,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情节较重;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房地产经营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任性用权,为官妄为,管房吃房,贪得无厌,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财物。
周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其行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昆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昆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周莹开除党籍处分;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