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原标题:监督故事|偷梁换柱克扣项目补贴款
“我不该动心思拿老百姓的补贴,我真是财迷了心窍,很后悔,这个教训吃得很沉重。”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龙街乡小龙街村岔河村民小组长郭某某因克扣村民项目补贴资金受到惩处。
今年年初,景东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核实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时,发现郭某某涉嫌违反群众纪律。办案人员找郭某某谈话时,郭某某明显有慌乱情绪,但还想掩饰自身问题。经办案人员多方调阅材料、多轮谈话了解,终于查清了其违纪事实。
2021年10月,龙街乡启动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在小龙街村实施粪污还田项目,推动化肥减量化。项目有相应的补贴资金,补助对象是村三农服务部和用农家肥种植的农户或有种植消纳的养殖户。12月,龙街乡财政所将项目补贴资金划入小龙街村三农综合开发服务部账户中。
根据补贴资金兑付要求,小龙街村三农综合开发服务部应及时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中。然而,村一级为减轻村干部收集农户银行卡、身份证信息以及兑付补贴资金的工作量,并没有将补贴直接打入农户账户中,而是开会研究决定将农户补贴款转账到小组干部个人账户中,让小组干部再兑付给农户。正是村“两委”的这一决定,让郭某某有了可乘之机。
2022年4月,郭某某个人银行账户收到28户农户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补贴款,共计24472元。收到补贴款后,郭某某既没有召开群众会议,也未征得群众同意,而是悄悄对《景东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补贴分户清册》中6户农户的补贴面积和补助金额进行调减修改,让农户在动了手脚的花名册上签字按手印领取补贴。
为了事情不穿帮,郭某某耍起了“小聪明”。他收起群众签字按手印的那一份清册,又拿出一份空白清册,签字按手印统统自己代劳,然后偷梁换柱,将造假的清册上交到小龙街村委会作为报账依据。一番偷梁换柱,郭某某从中获取差额补贴款2189.6元,其克扣的资金一部分用于购买小组集体抽水机,一部分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面对铁证,郭某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2023年3月,郭某某主动将2189.6元补贴款全部退还给了农户。2023年8月,郭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责任编辑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