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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片中人”“狱中人”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岁末年初不是问题的“必发期”,却是“多发期”。越是非常时期,越要绷紧“廉洁弦”,绝不能有丝毫马虎、些许疏忽、点滴懈怠。
一口不松开、见微知著,牢记有“陷阱”。廉洁无小事,越是让人心动之物,越能考验党员干部党性和作风。小小的“杯子”,大大的“房子”,散发着无限的诱惑与魅力。党员干部想要端“杯子”,住“房子”,固然可以,但必须合理合情又合法,必须牢牢管住自己的嘴、手、腿,切勿为了一时的“面子”,利用手中的权力和影响力,借岁末年终亲朋好友走访交流的“东风”,张不该张的嘴、伸不该伸的手、去不该去的地、想不该想的法。“杯子”虽小,但作用却特别大,既事关党员干部的“第一次”,也事关党员干部思想松动“萌芽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杯子”的考验面前,如何付诸行动,党员干部需时刻明晰“里子”的重要性,做好“面子”“里子”这道必答题,莫为一时面子,开“口子”。
一步不落下、认真履职,牢记有“铁纪”。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原则。纪律和规矩是“高压线”,也是“通行证”。岁末年初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如何处理好“量”与“质”“时”与“效”的关系,对党员干部而言,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办好群众关心关切“关键小事”,按规律和按规矩缺一不可。踩过“底线”交朋友,越过“红线”认兄弟,看似高质高效,实则已经“入围”。党员干部要强化“自觉的纪律”意识,把一个个“身边人”作为一面面正衣冠、治未病的“镜子”,“沉浸式”地代入,真正在反思中自警自醒,明白凡事心中要有杆秤,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坚持按规律办事、按规矩做事,既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
一刻不懈怠、头脑清醒,牢记有“港湾”。好干部的“金刚不坏之身”不是自然生成的,而是管出来、严出来、干出来的。不正之风无影无形,无孔不入,岁末年初之际风头最盛。权力是一剂“膨胀剂”,也是一剂“迷幻剂”,党员干部一旦手握权力,而又缺乏对组织和权力的敬畏之心,就会容易产生“权力幻觉”,自以为是、独断专行,把党纪国法、规章制度视为“稻草人”。岁末年初,党员干部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懂得“公章”不好盖,明白“家”与“冢”的区别在于“点”的位置,对自己和家人的要求严起来、高一点可以成就幸福之家,对自己和家人的要求松一分、低一点可以葬送一个家庭。不要在亲情陪伴与物质满足上搞“占补平衡”,也不搞工作付出与物质回报的“增减挂钩”,要以苦干实干的好作风,让家庭真正成为清净的园地、廉洁的港湾,廉洁“因子”代代传。
赵太崇(昆明市西山区碧鸡街道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