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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实施细则(试行)》(云组发〔2022〕25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专家评审、联合审定等程序,提出了110名省科技副总拟聘人选和58名省产业导师拟聘人选。
在评审审定过程中,一是围绕我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综合考虑申报人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合作基础、预期成效等。二是在对政治素质、身心健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等“硬条件”严格审核把关的同时,按照破“四唯”原则,对少数急需紧缺人才适当放宽条件。三是兼顾产业(行业)、州(市)分布和省内、省外合作,注重引导省外高层次人才服务云南高质量发展。四是鉴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人才参与积极性较高,2023年对选聘名额不作硬性限制,对未纳入2023年度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对象的,建立储备库,打造人才“蓄水池”。
现将省科技副总、省产业导师拟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8日起至5月12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员有意见,可向我们反映:省科技副总选聘办公室(0871—63130013),省产业导师选聘办公室(0871—65141453)。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