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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1〕72号)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愿申报、分级推荐、初选评审、集体研究等流程,共遴选出7家社会组织(含2家候补推荐对象)作为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拟推荐对象。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一、推荐对象
江西省慈善总会、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南昌职业大学、南昌心灵家园成长中心、宜春市微爱公益发展中心
二、候补推荐对象
江西赣商联合总会、吉安市长跑协会
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江西省民政厅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791-86253868。
江西省民政厅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