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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将下列36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1.山东鸿雁蓝莓研究院
2.山东立芳影视文化传媒中心
3.山东鲁牧兽医防治技术研究所
4.山东省道中道药物研究院
5.山东圣源老年文化艺术展览交流中心
6.山东省聚源化工研究所
7.山东联智创新发展研究院
8.山东省当代青年文化艺术交流中心
9.山东丛林铝资源再生研究中心
10.山东当代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11.山东省圣传鸟虫体文化艺术研究中心
12.山东中科心理健康研究中心
13.山东康惠羽毛球俱乐部
14.山东绿色自由基科技研究院
15.山东省煤炭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16.山东省当代艺术教育研究中心
17.山东九州经典文化应用研究院
18.山东省长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19.山东精工汽车研究院
20.山东省华夏国粹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21.山东省魏启后书画艺术馆
22.山东省邹鲁农业微生物技术研究院
23.山东省修瑞德环保节能工程研究所
24.山东精工电力传动工程研究院
25.山东天龙驴产业研究院
26.山东新中大职业培训学校
27.山东同晟城乡规划研究院
28.山东省比较管理研究会
29.山东省观赏石协会
30.山东省民办教育协会
31.山东省合作经济研究会
32.山东省股权和创业投资协会
33.山东省老年营养研究会
34.山东省水浒研究会
35.山东省润滑油行业协会
36.山东省零售业协会
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的社会组织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或者完成整改要求的,可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移出活动异常名录。
联系电话:86092196、86117113
山东省民政厅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