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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宿州市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制定《市委组织部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实施办法》,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环节和方式,强化结果运用,进一步促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坚持“三个聚焦”,压实整改责任。把加强巡察整改监督作为组织部门带头践行“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聚焦巡察移交问题处置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三个方面内容,细化组织部门的监督职责,明确组织部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干部监督机构承担牵头责任,各业务科室承担具体指导责任,“四级”合力,围绕反馈的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基层组织建设、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问题,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整改成效等进行审核把关和评估,对一般性问题立即整改,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督促建立长效机制。
紧盯“三个环节”,完善监督链条。坚持把组织监督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紧盯三个环节,明确9项动作,构建流程化、项目化、清单化监督链条。明确整改前,市委组织部参加巡察反馈会议、指导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四清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让巡察整改起好头;整改中,通过列席指导专题民主生活会、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调研督导检查、加强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监督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加强跟踪督办,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醒,让巡察整改迈好步;整改后,开展整改成效评估、形成巡察整改监督情况报告,加强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易发多发疴症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着力实现标本兼治、常态长效,让巡察整改结好局。
做到“三个纳入”,强化目标导向。坚持把巡察发现的问题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案”精准管理数据库,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把巡察整改结果纳入述职述德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必述、必评、必考内容,作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把领导班子及成员抓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范畴,作为衡量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站位、政治态度、政治担当、政治能力的重要参考,对工作落实不力、整改情况不好的,列入干部监督负面信息库动态预警;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约谈提醒相关负责同志,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诫勉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