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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 展现新作为
奋力推进全省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高光权
(2019年2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厅党组会议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目的:一是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和社会组织的重要论述。二是认清形势、坚守底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三是把握要求、明确任务,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四个服务”作用。刚才,阚家安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18年的工作,部署了今年的重点任务,我都表示赞同。合肥、阜阳、滁州、六安、铜陵等5个市的同志就有关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讲的都很好,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社会组织工作各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这一重大命题,制度设计密集出台,各项实践有效进行,社会组织工作领域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党的十九大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以往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和实践的基础上,突出强调要发挥好社会组织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作用。特别是,总书记在一些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场合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多次就社会组织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第一,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最突出位置。省民政厅党组始终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作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厅党组书记于勇也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总的来看,各级从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同志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还是肯下功夫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同志认为自己是搞业务工作的,不学政治理论也能把工作干好,在思想上犯了“贫血病”;有的同志学习中仅关注对社会组织工作的要求,忽视对这一科学理论基本观点、理论体系的掌握,在学习上犯了“盲人摸象”的错误;有的同志理论结合实际不紧密,学起来是新思想,干起来仍是老套路,存在“学用脱节”的问题。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理论认识到位了,思想才能统一,行动才能够自觉。我们要自觉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真功夫,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重点学习,切实把这一科学理论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第二,要深刻认识社会组织工作的政治性。与民政其他领域工作相比,社会组织工作有着鲜明的政治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综合。从这个意义上说,结社和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不但反映了人的本质,还表达了个体生活于社会中的必然模式。因此,我国宪法对公民的这两个权利加以确认和保护。在现代社会,社会组织已经成为公民结社权和参与权实现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一方面,要依法维护和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组织“三个条例”对成立社会组织的基本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央出台的一些政策文件也对哪些类社会组织应当大力发展、哪些类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控制进行了规范,各地要认真对照执行,严把登记准入关口,该放的放,该收的收,切实加强社会组织人员、资金和活动的监管。另一方面,要重视发挥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社会组织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要确保社会组织的价值诉求、利益追求始终符合党的执政使命,符合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大目标,重视发挥社会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和联系广泛等优势,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参与立法协商、决策协商和行业协商等。
第三,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以来,我们按照民政部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和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一些地方仍存在着“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没有采取实实在在的行动。究其原因,有的地方认为这两项工作就是“走过场”“一阵风”,糊糊过去就算了,根源上还是存在政治上的“近视眼”。这里,有必要再强调一下。就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来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事关社会组织发展大是大非问题、事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问题。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具有隐蔽性、随机性、分散性等特点,打击整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项复杂性、长期性工作。就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整治来说,在去年11月中央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总书记提出的6条措施中的第一条,就是减税降费、改善企业经营环境,让企业轻装上阵;在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又提出了降低全社会各类营商成本;在2019年新年贺词中,总书记又一次强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要落地生根,让企业轻装上阵”。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推出30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民政部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采取措施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
第四,要创新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就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总书记在去年7月份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落地才能生根,根深才能叶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当前,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还有不少‘中梗阻’”;“至于社会组织特别是各种学会、协会的党建工作,大多没有真正破题”。去年年底,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社会组织党支部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昨天新华社全文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出了六个方面二十条具体要求,各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当前,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还不够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党建工作管理机构建设还较为滞后,党组织组建方式还不够灵活,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难、巩固难、作用发挥难和党员发展难、管理难等问题依然存在。抓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要抓住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建设、创新组建方式和强化工作指导这四个着力点,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对其所主管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责任,在机构改革中积极争取组织和编制部门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通过设立功能型党组织和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提升“两个覆盖”水平。要注重加强已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导党支部切实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确保社会组织始终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要认真贯彻“2.26”全省民政系统全面加强从严治党视频会议精神,把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二、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组织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肩负起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
2019年,国家大事多、要事多、喜事多,敏感的时间点也多。在这种情况下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显得尤为重要。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所作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并就防范化解政治、意识形态、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作出深刻分析、提出明确要求。总书记强调,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复杂敏感的周边环境、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下达了过河的任务,又提供了桥和船,我们要认真学习并用以指导实践。
在2017年2月召开的全国社会组织管理情况沟通视频会议上,詹成付副部长用很大篇幅分析了社会组织领域存在的9大突出问题和风险。这里我再与大家一道重温一遍:一是社会组织收费尤其是行业协会涉企收费问题;二是一些社会组织乱设分支机构问题,三是乱表彰、乱评比,乱制造这个“大师”、那个“大师”问题;四是违背公益慈善宗旨的问题;五是参与环保公益诉讼中的不规范问题;六是内部治理机制失灵的问题;七是涉外合作不规范问题;八是一些地方社会组织审批不严格的问题;九是社会组织党建薄弱。在当年召开的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会议上,我曾向同志们推荐了一篇题为“严防社会组织出现四类问题”的文章,希望同志们能够把詹部长的讲话和这篇文章再好好读一读,再给自己打一针“醒脑剂”。
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我省社会组织领域还存在着以下两个突出问题和风险,需要引起同志们的高度重视。一是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去年我们开展的社会组织名称不规范问题整治工作中,发现一些社会组织看似名称上存在问题实则是登记审查不严格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登记了中央文件明确禁止设立的维权类、宗族类社会组织;有的地方对跨领域、跨行业以及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的社会组织把关不严,一些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过大,科教文卫体什么都能干。对此,希望各地在开展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同时,对自己登记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也开展一次风险排查,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的要坚决整改到位。同时,要切实转变“重登记、轻监管”的工作格局,多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前不久,我们按照民政部要求统计了2018年度全省行政执法情况,有5个市在行政处罚上是“零报告”,这着实让我感到担心。希望同志们认真看一看河北武安“爱心妈妈”事件和广东“练溪事件”的处理结果,好好思考一下今年该怎么做。二是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违规兼职和获取利益问题。2016年,在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了我省存在的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对此省委将“行业协会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作为巡视整改“八个专项整治”的内容之一,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民政厅共同负责落实整改任务。去年,省委又部署开展了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我们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了再一次清理规范。目前,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已经把领导干部兼职情况作为必查内容,这项工作不仅涉及的政策比较多,而且情况也较为复杂。各地对有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的社会组织登记备案要从严把关,不能死灰复燃,一旦出了问题则难辞其咎。
三、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和鲜明导向,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作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是各级民政部门机构改革全部到位、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于勇厅长提出了“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的年度工作主线,部署了2019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增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自觉性紧迫感,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找准工作着力点,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第一,加强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工作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也不能单凭民政部门一己之力,必须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当前,核心就是要持续抓好“中办发〔2016〕46号”及我省“皖办发〔2017〕28号”文件落实工作。“28号文件”是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高规格出台的、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组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省委、省政府赋予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尚方宝剑”。我们要发挥好文件贯彻实施牵头部门职责,争取党委和政府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善于“借力用力”来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第二,着力破解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落实难的问题,增强综合监管能力。要按照“28号文件”有关要求,严把直接登记的条件和范围,在审查直接登记申请时,广泛听取意见,主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直接登记范围之外的其他社会组织,要坚持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压实业务主管单位的7项责任,协调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合力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当前,由于种种原因,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都面临着少数业务主管单位不愿承担监管责任的问题。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两个途径: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积极上门服务,主动告知作为业务主管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增强对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了解。二是对那些不履行职责的业务主管单位,要敢于以条例和中央文件为依据对其进行督促或通报,同时要重视发挥各级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从更高层面来会商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第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社会组织数量在合理区间内增长。近年来,全省社会组织基本保持着较为良好的增长态势,目前已超过3.1万家,同比增长约为7.6%,基本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无论从总量上看还是从层级、地域分布上看都还是比较合理的。但就当前监管能力水平而言,如果不适度进行把控,将会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从我们统计的情况看,各级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共有148人,管理幅度约为1:210。其中,省级共有14人,管理幅度约为1:103;市级共有43人,管理幅度约为1:180;县级共有91人,平均每个县只有0.9人,虽略高于全国0.7人的平均水平,但管理幅度达到1:240,且有不少同志还要同时负责其他工作。因此,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处理好“稳”和“进”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该“稳”的要严格把握准入条件。对省级社会组织要从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与权威性、会员的广泛性等方面认真加以审核,业务范围相似的,要进行充分论证。对社区社会组织要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可以采取优化服务、加快审核和简化程序等举措支持其依法登记,但绝不能对法定登记条件 “打折扣”,更不能搞“零门槛”。另一方面,该“进”的要积极培育扶持。从我省三类社会组织构成情况看,基金会只有167个,占比约为0.5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基金会共有7123个,占比约为0.88%),较东部发达地区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认定慈善组织203个,虽然位居全国第6位、中部第2位,但与慈善事业发展的需要相比也还存在着差距。同时,要加快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促进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发挥其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协调作用。同时,要紧抓机构改革的机遇,在拟定部门“三定方案”过程中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确保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省厅正在协调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量配备。各地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加强社会组织机构建设上有所突破。
第四,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其中的“共建”“共治”就是要求改变传统政府“单兵作战”方式,形成多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的格局。所谓“多主体”,包括党委和政府,包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也包括法人和自然人,一个都不能少,少了就是主体不健全、不到位。另一方面,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运行落实并不是很平衡。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是传统社会管理的制度优势,而如何在法治保障的前提下,通过社会协同有序扩大社会参与却相对较弱。因此,当前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培育发展合格的社会组织等社会协同主体。各地要站在“促治理”的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质量,提升其参与规则制定、纠纷化解和秩序维护等方面的作用。
在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视频会上,詹部长要求各地要把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作为贯穿全年必须抓好的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再发动再动员。前一阶段,各地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许多成绩。从我们统计的情况看,去年全省共有2030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累计开展扶贫项目2870个,投入资金近2亿元,特别是一些省级社会组织主动走出去,到一些深度贫困地区开展扶贫项目,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要在这方面再下更大的功夫。一是要讲清政策、讲明责任、讲透道理。让社会组织充分认识到参与脱贫攻坚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发挥服务作用的重要体现,是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和现实途径。二是要坚持精准对接、精准服务。努力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服务,推动社会组织资源供给和扶贫需求实现有效对接。三是要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环境。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表彰,加大对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组织的政治荣誉感。四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坚持真扶贫、扶真贫,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要尊重社会组织的主体地位,坚决避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要求社会组织参加扶贫工作或者摊派任务的情况。
第五,重视“互联网+”社会组织领域应用,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主动适应信息化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信息化发展的驾驭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当前,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监督管理、打破信息孤岛等要求,对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迫切需要我们顺应互联网的潮流砥砺前行,拥抱互联网、运用互联网、开拓互联网,推动社会组织工作由“线下”到“线上”的转型升级。目前,我省社会组织信息化基础还较薄弱、信息公开还不够广泛、互联网服务应用还不够充分,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传统工作模式、思维方式没有完全打破,重视线下忽略线上问题依然存在;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呈现倒金字塔形,基层工作人员实际操作能力较弱;互联网与社会组织业务办理融合程度还不够深,对强化监督管理的支持度还不够强等。这些问题,需要着力加以解决。去年,民政部印发了“互联网+社会组织”三年行动方案,提出了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治理”的6条举措和进度安排。省社管局要结合实际尽快拿出我省的具体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水平。
这里,我再强调一下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因为这是我们工作的一个“短板”。社会公众之所以不了解社会组织甚至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社会组织,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2018年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用“九个坚持”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了精辟概括。这是我们党深化宣传思想工作规律性认识的重大成果,是新时代党的宣传事业发展进步的行动指南。社会组织宣传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社会组织宣传工作,一是要认识和把握矛盾的普遍性,分析和掌握矛盾的特殊性,提升公共传播意识、媒体发声素养和舆情处置能力,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巧于发声,讲好社会组织故事,传播好社会组织声音,增强社会组织宣传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二是要把握宣传工作的重点,重点宣传社会组织法规政策、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视和社会组织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发挥的作用。三是要科学认识和把握网络传播规律,在公众需求日益复杂、媒体环境日新月异的情况下,重视社会组织舆情应对工作,努力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同志们,现在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不到2年的时间,还有很多硬任务、硬指标需要完成。让我们立足新起点,整装再出发,发扬斗争精神、工匠精神和钉钉子精神,继续深耕细作好社会组织这片沃土,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以优异成绩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