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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湖北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2023年以来,湖北省黄石市以深化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工作为抓手,打基础、壮筋骨,着力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
建立“三张清单”,夯实发展党员根基
坚持把政治合格、程序规范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生命线”,严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发展党员质量。
建立政治不合格负面清单。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质量优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照入党条件,列出10种政治不合格情形,对存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宗旨观念淡薄、品德行为不端、大局意识缺失、违反党纪法规、工作消极懈怠、组织观念淡薄等不合格情形的予以“一票否决”。
建立违反程序预警清单。严格程序步骤,对照发展党员5大环节25个步骤,明确79种违反入党程序情形,基层党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审核时,一步一审、一步一核,对违反程序的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对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及时予以终止。
建立发展党员责任清单。坚持“谁培养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党支部、党总支、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在吸收、培养、考察等方面的具体任务,督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提升。
落实“三项制度”,提升发展党员质量
巩固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成果,全面落实全程纪实、政审联审、提级预审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落实全程纪实制度。研究制发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在全市统一推行全程纪实制度,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对入党申请人递交申请书到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全过程进行详实记录,客观反映发展党员工作情况,防止出现简化程序、遗漏环节等问题。
落实政审联审制度。在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政治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接收预备党员前和预备党员转正前两次县级执纪执法部门政审联审制度,严防“带病入党”。2022年以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公检法司等部门开展政审联审,收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7条,取消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资格17人,延长考察期或预备期10人。
落实提级预审制度。全面压实县级党委组织(政工)部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对拟接收、转正的预备党员,基层党委预审通过后,报送县级党委组织部门提级审核,全面审查入党条件、入党程序、入党材料是否符合规定,严防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异地发展等情形,终止2名异地发展党员和4名弄虚作假发展党员程序,纠正材料缺失、程序不严谨等问题32人。
健全“三项机制”,破解发展党员难题
着眼解决发展党员培养、教育、管理等方面突出问题,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养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健全培养考察机制。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委集中培训,发展对象市、县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集中培训的分层分类教育培训机制,破解发展党员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2023年以来,市委组织部举办3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示范培训470人,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兜底培训3000余人,市委组织部现场给予指导,保障集中培训时长和质量。
健全备案管理机制。健全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发展党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结构不优等问题。针对结构不优问题,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2482名,占全年计划的73%,储备大学生和产业工人、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分子1.2万余名,持续提高党员队伍年轻化、素质化水平。
健全档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党员档案室“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建设,破解农村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管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制定发展党员材料归档标准,坚持“档随人走、组织备份”,党员档案并入个人档案统一管理,基层党委留存复印件或建立电子档案,一人一档、拓印留痕,闭环式、全链条管理,确保归档资料应有尽有、规范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