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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强调“要树好选人用人风向标,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选人用人事关大局、影响深远,容不得半点马虎,必须牢固树立“讲担当、凭业绩、重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干部的“上”与“下”中亮明评价“优”与“劣”的标尺,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
优进劣退,树立干事创业导向。“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基层干部队伍中,不乏业务上一骑绝尘的“千里马”、工作中埋头苦干的“老黄牛”,他们常年深耕一线,领导同事认可、身边群众满意。为这些善作为、愿作为的干部“搭台子”“扶一程”,既是正向激励“为马赋能”,也是树立鲜明导向、激发其他干部比学赶超热情的关键举措。反观一些领导干部,“混日子”思想严重,工作得过且过,时时“摆架子”,经常“撂挑子”,看到好处“往身上揽”,遇到问题“往别处推”,严重损害了干事者的积极性,让整个单位“暮气沉沉”“人心涣散”。树立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尤为重要。只有上得去、下得来,让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挪位子”,让能担当、敢作为的干部“得帽子”,才能激起“一池春水”,形成“万马奔腾”的干事创业格局。
举措“有力”,推动“能下”成为常态。现实中,干部“提上”容易“拽下”难,甚至该“下”的下不去,挤占其他干部的干事创业空间。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对干部“识别无力”,不知干部是否“该下”。有的错把干部“一时表现”当作“一贯表现”;有的不出机关、不入基层,了解干部偏听偏信、“凭印象凭感觉”。另一方面是思维惰性重,工作“推进无力”,对于“不适宜胜任限制”“理想信念动摇”等原则性条款不作细化,让该“下”的干部“有机可乘”。此外,一些地方奉行“好人”主义,“能下”制度“落实无力”。面对不胜任不尽责的干部,顾惜情面、畏手畏脚,担心遭人记恨甚至惹火烧身,“厚爱”不足“严管”不够,最终不了了之。落实干部“能下”,关键要考真考实工作实绩,动态掌握干部的现实表现,严格落实“能下”规定,果断调整不能胜任岗位需求的领导干部,下活干部队伍建设“一盘大棋”。
激励“有为”,引导干部“下有所为”。“上”与“下”皆不是目的,激励干部“有为”“善为”才是根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干部冲锋在前,难免“马失前蹄”,切不能一“下”了之,要给机会让干部“知耻而后勇”。要引导干部正确看待职务职级调整和进退留转,树立正确的为政观念。对于“调下”的干部,不能“一棍子打死”,从此将干部“打入另册”,要做好跟踪管理,及时讲明原因、提出意见、给出出路,帮助干部疏导负面情绪、卸下心理包袱。要疏通干部“回炉”渠道,“因人施策”给予影响期满、工作实绩突出、符合“上”的条件的干部“二次上位”机会,进一步激发“回炉”干部拼搏奋发的奋进意识,带动干部队伍整体风貌的“焕然一新”,汇聚干事创业的磅礴伟力。
马皓瑀(昆明市盘龙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