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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支持洪涝灾害地区灾后重建等工作,我省目前已筹措经济建设领域专项资金2.58亿元。
筹措的资金中,中央财政经济建设领域支持灾后重建资金1.18亿元,其中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1亿元、交通应急抢修资金1500万元、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费300万元。此外,省财政厅还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调剂年初预算安排基本建设等资金1.2亿元,省交通运输厅调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2000万元,支持葫芦岛、丹东等市水毁桥梁、道路、农村饮水等工程修复。
目前,各地正在全力以赴抓紧抢修,据统计,截至10月8日,灾区受损供气管网、供水管网大部分已修复完成;累计完成路基工程63824.4立方米、防护工程47951.05立方米、路面基层6355.2立方米;农村作业路已基本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