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中共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时间:2021-07-12 文章来源: 作者:

  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属党组织: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按照中央办公厅和省委部署要求,结合社会组织工作实际,现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通知如下。

  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回顾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的伟大道路、创造的伟大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以豪迈的自信、激昂的壮志,庄严宣告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郑重宣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坚定决心,深刻阐述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根本要求,向全体党员发出了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的伟大号召。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望光辉历史、擘画光明未来,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宣言,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深刻领会和把握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迅速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核心内容,组织专题学习和研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要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组织专题演讲、学习心得交流会、主题党日、特色党课等活动,切实抓好社会组织专职和兼职人员中的党员学习,努力使学习活动做到全覆盖。要认真组织宣传宣讲,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宣讲,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讲党课,引导社会组织党员和从业人员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和把握。要深入开展网络宣传,通过省社会组织网站和以“建功新时代、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的社会组织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社会组织党员和从业人员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激发出来的热情引导到加快新时代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上来,坚定不移落实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部署,持续深入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组织开展好“我为企业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引导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把学习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果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实际行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服务发展大局。

  三、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组织领导。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及时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域性党建工作机构要负起责任,加强统筹协调,把所在区域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学习组织好。各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学习、加强指导,发挥所在党组织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办公室要将各社会组织党组织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及时跟踪了解,认真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学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中共山东省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