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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都没有和你签书面或电子的劳动合同,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用人单位就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近日,在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博广场临河区劳动监察宣传员们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对群众所关心的社会保险、工资福利、休息休假、职工权益保障如何维权等热点问题进行着细致的讲解。
今年以来,临河区深入推进“领航共建·先锋暖城”行动,派出劳动监察党员志愿服务队下社区、进企业、到零工市场,开展“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营造良好用工环境”系列活动,努力营造和谐社会你我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每次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与群众、企业职工面对面交流,了解需求、解答疑惑,看着工人们真诚的笑容、听着朴实的话语,感觉自己的内心也特别充实,对自己的工作也多了一份自豪感。”劳动监察员崔凯笑着说道。
近年来,临河区深入推广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切实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能力。通过加强劳动保障执法监督和劳动纠纷调处,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临河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时咨询了很多人,都说像这种劳动维权很烦琐,要先到劳动部门去仲裁,来回跑很多趟,经过立案、受理等多个环节,既浪费时间还不好解决,没想到今天过来几小时就解决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小刘收到补偿金后长舒一口气。
党旗飘扬引航向,党员奋进淬初心。临河区坚持以“党建红”引领“仲裁蓝”,积极构建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劳动争议仲裁调处绿色通道作用,及时把劳动监察难处理的案件,快速导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调处。今年以来,办理劳动保障执法投诉案件310件,办结288件。办理劳动仲裁案件450件,其中受理309件(涉及人数332人)。裁决处理95件,调解处理169件。有力地促进了劳动争议案件办结速度,依法及时有效维护农牧民工的合法劳动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写好‘党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度融合文章,进一步强化青年仲裁员党员先锋队伍建设,主动担当作为,加强实践探索,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临河区人社局副局长丁蒙说。(通讯员 李瑞祯)
[责任编辑:高玉珍 校对:杨旭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