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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路好走了 老百姓笑了

时间:2024-08-24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这些木材堆在这里不仅让道路狭窄,而且下雨的时候会导致排水沟堵塞,水和泥沙淤积在路面十分湿滑,我骑摩托出行,轮胎经常打滑,娃娃骑单车还滑倒过,希望能帮想想办法。”撒定村村民阿刀指着堆放在路边的木材堆,眉头紧锁的抱怨道。

  近日,陇川县纪委监委深入乡镇开展监督调研时,在城子镇撒定村接到群众反映镇内一家本地私营企业主杨某某私自堆放木材侵占公路路面,大量木屑污染公路路面、路肩,不但影响公路排水和通行能力,而且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经县、镇纪委走访证实,堆放木材的路段位于陇川县城子镇沙河木柴厂旁的邦瓦连路,是2个村委会8个村民小组及3个木柴加工厂行人、车辆来往的主要通道。保障群众的正常出行,提升群众生活的幸福感刻不容缓,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立即与德宏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陇川大队取得联系,反馈此问题。当天经执法大队实地勘验调查后确认,私营企业主杨某某在公路边堆放木材的行为已侵占路产路权。当天将企业主杨某某通知到场配合整改,向其宣传《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后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次日早上9时,城子镇纪委联合镇政府相关干部职工,组织村“两委”工作人员,到场督促该私营企业主杨某某对侵占路面的木材和淤堵的排水沟进行搬运、疏通作业。

  “现在路面宽了干净了,以后下雨天骑摩托外出,再也不用担心自己和家人会滑倒受伤了,真得感谢你们,为我们老百姓排忧解难,办了一件大实事。”之前忧心忡忡的阿刀,现在满脸笑容。

  “各位老乡,《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和挖沟引水、堵塞、损坏公路排水设施,今天我们对该段路段路面进行了清洁整理,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各位老乡今后都能够爱护和监督公共道路的养护管理,让我们一起做到人民公路人民养。”镇纪委的工作人员向在场的私营企业员工和村民宣传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交通出行,一头挑着发展,一头挑着民生,接下来,我们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察实情、干实事,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陇川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金坤 余雪楠(陇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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