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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昌1914年1月生于芒市,是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一位共产党员、第一位奔赴延安参加革命的进步青年。他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用一生践行共产党员的信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罗志昌响应国家号召,从长春市返回云南省,投身家乡建设与发展。无论身在何种岗位,他始终保持革命战争时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廉洁自律的态度,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1956 年,罗志昌(后排右二)与家人合影
1960年7月,罗志昌担任以礼河发电厂首任厂长。面对安全技术管理松散、设备运行稳定性差、事故隐患多的状况,他果断将安全技术和安全生产作为电厂的首要纪律来抓,推动实施“三级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技术检查,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对于违章违规作业“零容忍”,确保电厂安全稳定运行。
1975年,罗志昌带领工作组到芒市调研地方电站工作。调研结束后,陪同人员说:“老首长,您是芒市人,您看,翻过那座山就是您的老家,我马上找匹马驮您回家看看。”罗志昌说:“我现在是工作调研,要遵守组织纪律,这事做不得!”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罗志昌不仅在工作上严守纪律,在家庭教育中更是对子女极其严格。
女儿罗珊珊大学毕业后,按照“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不能留在昆明工作。同学们纷纷劝她,利用父亲的人脉关系,留在昆明选择一个更好的工作单位。罗珊珊将同学们的议论在家里一说,罗志昌的表情顿时严厉起来:“珊珊,我以一名老党员的身份对你这名预备党员进行告诫,你的党性和革命性都丢了?不讲了?我问你,《党章》第五条是怎么讲的?”
罗珊珊被父亲的气势震慑住,怯生生地看着他,半晌说不出话。接着,罗志昌从口袋里掏出信笺纸和钢笔让女儿写。罗珊珊写完后,双手递给父亲,罗志昌接过来细细看一遍,要求女儿把信笺纸用大头针别在宿舍的蚊帐里,时刻提醒自己。
临别前,罗志昌对女儿说:“珊珊,你要服从组织分配,爸爸从不做违反组织原则的事情,你懂吗?”在罗志昌的教育下,罗珊珊回到以礼河发电厂工作,工作中从不敢懈怠。
对儿子罗东,罗志昌同样要求严格。罗东小时候十分调皮,有一次,他在河边钓鱼时与小伙伴发生争执,不小心打伤了对方的手臂。罗志昌毫不犹豫地让保卫科把儿子抓起来,对他进行了两天的禁闭处罚,要他好好反省。身为领导干部,罗志昌从不许子女享受任何特殊待遇。他要求子女必须与同学同吃同住,自己洗衣服,每个星期只准回家一次,并且要进行思想汇报。
无论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罗志昌不仅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更是将对纪律的敬畏与执着薪火相传,教育子女时刻铭记遵规守纪的重要性。
(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 端和巧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