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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民生是衡量国家发展温度的标尺,是人民幸福感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民生的改善不仅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当前,通过持续发展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不断创造更多有效需求,对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以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意义重大。
今年以来,我国在民生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例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实施,惠及1.08亿人次,为参保群众减少资金垫付918.53亿元,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就医,减轻了经济负担;多地完成新生儿出生、教育入学等“一件事”改革,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
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广泛开展,不仅促进了城乡居民生活品质的提升,也引导了居民消费潜力的持续释放,对拉动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增长起到催化作用。这充分证明保障和改善民生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通过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可以更好地释放内需潜力、激发产业升级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民生工作既要尽力而为解难题,同时还要切合实际定目标,不可好高骛远“吊胃口”。要注重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确保公共服务的普及性和均等性;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发展机会;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教育、医疗、住房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创新机制和方法。要大力推动“一件事”改革等惠民举措,推动政务服务不仅“可办”而且“易办”,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因地制宜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更优质;完善财税政策,如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延长至2027年底,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升级。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是社会发展之本。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仅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基础,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新征程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民生改善,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