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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工商业联合会原副主席杨翠杰在并购海外企业贷款贴息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原副总经理安丽艳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巨额损失……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多起案例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党纪被审查调查,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
“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党的十八大以来,铁腕反腐的行动和“打虎拍蝇”的成绩充分证明,我们党敢于直面问题,勇于捍卫党纪,善于自我革新,从而赢得了发展、赢得了民心。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这就要求我们要从“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两个维度,建好强有力的领导“中枢”,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领域重大改革举措落实。
用“改革精神”管党治党,要不断进行制度改革
“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趋时适治而已。”改革精神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历史经验。革故鼎新,新时代制度治党进入“快车道”,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为管党治党提供了依据。当下,为适应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需要,也要用改革精神继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确保党的领导在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如身使臂、如臂使指”。要扎实稳妥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积极创新管党治党新方式新路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以“严的标准”管党治党,要坚决执行党内法规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10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形成了一整套明确的党内法规制度,这是我们把握以“严的标准”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一方面,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以严的基调、硬的规矩、实的作风持续推进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等等。另一方面,要把严管和厚爱统一起来,注意保护改革热情。我们要从严格、严肃、严谨、严明等多角度,严肃查处党内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我们也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那些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工作失误的党员干部,要有科学的容错机制,并积极帮助他们总结经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