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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甄别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将我省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打击整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打击整治重点
一是利用“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蹭社会热点,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亚洲”“青海”“青藏”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或关联公司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以“绿色环保”为名,违法开展涉外合作、非法宗教活动或以“破坏环境”为名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活动。
五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特别是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打着宗教旗号或者姓氏宗亲名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七是以民办培训机构名义,开展无证办学的非法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未经审批备案在培训对象中开展乱评定、乱定级等违法违规活动。
八是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募捐信息,举办“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活动的社会组织和非法社会组织。
九是其他社会组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如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以民办养老机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和社会组织超业务范围开展养老托育服务等。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或与其合作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可以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四、举报内容及方式
社会各界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下方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活动内容等相关线索材料。
(二)举报方式
1、青海省民政厅
举报电话:0971-6302102、6310973、6145118
举报邮箱:qinghaisheguanju@163.com
举报网址:http://220.167.224.131:7880/Pub_Pages/QingHai/index.html?type=9
2、西宁市民政局
举报电话:0971-8295150
举报邮箱:619407318@qq.com
3、海东市民政局
举报电话: 0972-8617323
举报邮箱:qhhdmzj@163.com
4、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举报电话:0977-8211502
举报邮箱:hxzshzz@163.com
5、海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举报电话:0974-8514347
举报邮箱:1249995849@qq.com
6、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举报电话:0970-8644602
举报邮箱:38763607@qq.com
7、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举报电话:0973-8721902、8724941
举报邮箱:363594027@qq.com
8、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举报电话: 0975-8383535
举报邮箱: 752842943@qq.com
9、玉树藏族自治州民政局
举报电话:0976-8828278
举报邮箱:641421688@qq.com
青海省民政厅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