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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2020年度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省民政厅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于3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视频会,安排部署全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并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工作注意事项以及财务审计规范等内容进行了强调。
会议要求,加强社会组织执业活动监督检查,重点防范化解政治安全、意识形态、经济领域和机构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抓好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任务落地落实,深入推进“党建入章”,将党的建设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指导社会组织扎实广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社会组织广大党员和执业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建设“一优两高”新青海伟大实践中贡献力量。
会议强调,坚持社会组织非营利性属性。登记管理机关要牢牢把住成立登记、日常管理、注销登记三个环节,加强对社会服务机构抽逃举办资金、利益输送、举办者违规交易的监管。在年度检查中,重点查看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和收费情况、是否违规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是否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等问题,以及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公益慈善、会费减免等内容。强化法规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登记管理机关要按照“四个民政”要求,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思想,坚持把改进作风与防范违规违纪问题贯穿到年检工作全过程。对于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要分门别类下达整改通知,加强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部分社会组织和会计师事务所等600余人参加或观看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