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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印发《关于推进清廉重庆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学习、理解、贯彻《意见》,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深刻阐述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为体系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市委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以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系统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施了一系列变革实践,健全一系列制度规范,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深化,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但与党中央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积极回答好大党独有难题,市委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方位坐标,要求探索建立清廉重庆建设机制。市委书记袁家军多次作出批示。市委六届三次全会专门进行具体部署,市委深改委将其纳入“三个一批”重大改革项目推进落实。
今年4月,市委印发清廉重庆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组建专班,分机关、村居、学校、企业、医院、政法、市场、工程、文化9个单元,选取175家单位开展试点示范,在构建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实践案例,取得初步成效。
为有序推动清廉重庆在全市推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总结前期试点示范经验,出台了该《意见》,旨在全面打造新时代市域党建新高地和清廉建设高地。这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谈谈《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突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条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扣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从目标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个方面,擘画了清廉重庆建设蓝图。
目标要求上,《意见》围绕全面打造新时代市域党建新高地和清廉建设高地,与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目标相衔接,明确着力实现政治统领有力、思想引导有效、实干争先有为、权力运行有序、责任落实有位、人民群众有感“六有”具体目标,着力完善清廉重庆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推动清廉理念、清廉作风深入人心、化风成俗,推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廉洁齐家成为工作方式、社会风尚。
重点任务上,《意见》以目标为导向,提出健全清廉重庆建设六大体系:一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保障体系,重点从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等方面探索有效捍卫党的团结统一制度机制。二是党建统领、协调贯通的责任落实体系,重点从抓党建带全局、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等方面,探索全方位全链条管党治党制度机制。三是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权力监督体系,重点从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加强基层监督、推动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等方面,探索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的制度机制。四是数字赋能、闭环联动的腐败风险防范体系,重点从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加强各行业各系统内部监管、对行贿人联合惩戒等方面,探索有效防范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五是科学系统、有效管用的制度规范体系,重点从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和执法司法监督、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等方面,探索以法治腐的制度支撑。六是约束激励、严管厚爱的干部队伍管理体系,重点从健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树立实干实绩选人用人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等方面,探索把从严监督管理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的制度机制。以健全“六大体系”为主要内容,《意见》突出各行业领域特色,分类明确了机关、村居、学校、企业、医院、政法、市场、工程、文化九个单元的工作重点。
蓝图变成现实,关键在落实。《意见》还从组织领导、监督考评、宣传推广三个方面,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问:《意见》有哪些突出特点?
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政治上看。《意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明确把政治统领有力作为清廉重庆建设首要目标,把健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政治保障体系摆在首位,始终体现政治标准、落实政治要求,确保清廉重庆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突出系统构建。《意见》对标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突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这条主线,抓住“清廉”这个关键内核,注重运用体系化推进这一重要方法,把全的要求、严的基调、治的理念落实到清廉建设中,紧紧围绕全面打造新时代市域党建新高地和清廉建设高地这个总目标,细化“六有”具体目标,健全“六大体系”,重点推进九个清廉单元建设,形成“1669”清廉重庆建设总体架构。既将清廉建设融入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大局,有机衔接其他各方面改革,又以重点清廉单元建设引领带动各行业各领域,延伸至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基层站所及村(社区)等最小细胞颗粒,实现全域覆盖。
三是突出改革创新。《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对接相关上位法规,强化需求分析,注重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重庆辨识度的思路举措,体现“改革味”。在清廉单元建设方面,注重整体“六大体系”任务落实的同时,根据各单元行业特点,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腐败易发多发的相关领域、相关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对策。在此基础上,《意见》开列20项重点改革事项清单,明确牵头单位,促进改革求变。
四是突出责任落实。推进清廉重庆建设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意见》注重体现齐抓共管、共建共创,既明确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强调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清廉重庆建设各项工作;又明确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市领导加强对职责范围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检查、督促。建立专班统筹、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
五是突出风险防范。《意见》把除险清患作为鲜明工作导向,注重深化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紧扣政策制定、决定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分层分类排查梳理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问题,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及关联性经济社会等领域风险挑战,保持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比如,《意见》把健全腐败风险防范体系纳入“六大体系”,在清廉单元建设中提出具体要求。
六是突出数字赋能。《意见》强化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注重数字赋能清廉重庆建设。要加快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全面有效覆盖的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推动监督机制融入数字重庆各行业各领域业务系统。《意见》还把数字化作为清廉重庆建设评价的手段,明确建设“清廉重庆建设暨政治生态监督评价系统”,实现对清廉重庆建设成效进行可视化分析、可量化评估。
七是突出惠民有感。《意见》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相关清廉单元建设中分别部署了整治“机关病”、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规招生和教育乱收费、损害营商环境腐败和作风问题、“收红包”“吃回扣”和过度诊疗等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长期未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系统施治、精准施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问:如何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部署要求,站在全局高度,狠抓《意见》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是抓好学习宣传。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专题党课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阐释。要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户外屏等媒体媒介作用,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重庆建设的生动实践、先进典型、鲜活经验,努力营造清廉重庆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各清廉单元牵头部门要加快推进《意见》配套制度建设,结合各行业领域特色,分别制定分单元清廉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清廉重庆建设政策体系。各市级部门要主动认领任务,加强职责范围内清廉重庆建设工作的谋划部署推动,特别是20项重点改革事项,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抓紧落地。各区县(自治县)党委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推进清廉建设的实施方案。要结合实际优化清廉重庆建设总专班、各清廉单元建设分专班组成,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着力构建布局完整、路径清晰、有效衔接的推进机制,凝聚共建共创合力,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推动清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党委要把《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巡视巡察、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对清廉建设成效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引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精准落实。上级部门在做好本部门清廉建设工作的同时,要一体履行职能领域党建工作责任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对下级部门、单位清廉建设工作的具体指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派出)机构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和协助党委(党组)狠抓落实,及时纠正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持续推动清廉重庆建设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