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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保山市隆阳区坚持在做实巡察工作“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在今年启动的第十一轮、第十二轮巡察中,形成《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材料,为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和组织人事部门工作提供参考。
“自选动作”问诊班子情况。2024年以来,隆阳区围绕“四个聚焦”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政治监督,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要求,在形成巡察情况报告及“一把手”专题材料的基础上,将“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政治思想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的监督检查,重点从班子目标是否明确、思路是否清晰、措施是否有力、协作是否到位、决策是否民主、作风是否务实、运转是否高效、任务是否完成等方面深入查找问题,听实话、查实情,充分了解班子运行情况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形成《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材料。
“三个维度”客观分析评价。区委巡察组进驻前通过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察期间通过个别谈话、调阅资料、下沉调研等方式,分析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现状及班子成员的特点特长和缺点不足,分别从班子总体运行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三个维度”作出客观评价。评价“辣味十足”,“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落实决策部署有差距”等问题被巡察组“一针见血”指出,并对班子作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评价,对班子成员分别作出“履职正常”、“履职一般”、“履职不正常”的评价。
“政治体检”成果有效转化。“自选动作”积极推动区委巡察工作与选人用人工作深度融合,为区委选人用人提供有力参考。2024年以来,区委巡察机构共形成《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材料15份,对15个党组织领导班子、85名党组织班子成员作出评价,全面客观地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实际情况。并注重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巡察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重要保障。
李华娟(保山市隆阳区委巡察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