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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沉”克“浮”,务求在研习纪律、领会纪律、通晓纪律、笃行纪律上深耕细作,确保理论武装不辍、忠诚纯洁不懈、勇担重任不息,在持续的纪律教育征途中,迈步稳健,矢志前行,永无止境。
以“含英咀华”破“浅尝辄止”,让理想信念在学思践悟中“不停步”。行之发端在于心,力之源泉在于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诸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背后,是一条由忽视规制、僭越纪律的细微裂痕逐渐扩大的轨迹。法律意识的稀薄,如晨雾般遮蔽了他们本应清明的视野,使得对于纪律的理解仅停留于肤浅的认知层面,无法触及那能指引心灵之舟安然航行的深度智慧。广大党员干部应积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聚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一核心,做到原汁原味读、逐章逐条学、一字一句悟,在深学细悟中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展开一场从字面到内涵的深度探索之旅。
以“谋而后动”破“浮浪不经”,让忠诚干净在歪风邪气中“不畏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等,通过“以案四说”专题警示教育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做到警钟长鸣、令行禁止。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真正做到将铁的纪律内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真正做到忠诚不渝、清正廉洁、勇于担当,始终如一。
以“背水一战”破“妄言呓语”,让责任担当在守正笃行中“不退缩”。“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党纪学习教育既要内化于心也要外化于行。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各项制度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而应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在于促使党员干部更好地遵守党的纪律,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人民群众,同行同思同奋斗,于“心连心”的交流中共坐板凳话家常,暖化隔阂;于“实打实”的行动中叩开心扉,疏通民困。在深入基层的每一步中感知冷暖、倾听民声、传递温情,以实际行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