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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小节莫“失守”

时间:2024-06-25 文章来源:四川组工网 作者:佚名

  “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之江新语》中提到:“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能够反映人品,反映作风。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党员干部在面对生活中的小事小节时,决不能有“放放松”也无伤大雅的心态,只有在细微之处时刻保持警醒,才能持续拧紧生活作风的“闸门”。

  小事小节上的不注意,往往是思想认识上出现了偏差。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自己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原则,那么在小事小节上就不用一板一眼,一杯酒、一条烟、一顿饭无非是人情往来而已,无伤大雅、不失大节。殊不知,针尖大的窟窿也能漏过斗大的风,从近年来查处的部分违纪典型案例就能看出,贪腐极易从看似小事、私事的“小小意思”“小小心意”开始,给“围猎者”可乘之机,让党员干部在“温水煮青蛙”中迷失方向,最终酿成大错,悔之晚矣。

  “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要想在小事小节上不“失守”,关键在严以律己、慎独慎微。党员干部的生活不是“真空层”,时时刻刻都能隔绝“五色之惑”“微利之诱”。作为一个具有社会属性的人,要想在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等“圈子”中“清清爽爽”,就要从小处规范自己的言行,于细微之处见精神,于细微之处见品德。在历史上就有很多时时处处严于律己的典范,杨震“暮夜却金”、羊续“把别人赠送的生鱼悬于庭”、包拯“拒礼为开廉洁风”……在这些清正廉洁的历史故事中,我们感受到的是自警、自省、自律是为官从政的必备修养,不管是在人前还是人后,面对大事还是小事,都要拧紧自我约束的“螺丝”,知敬畏、明底线,防微杜渐,慎终如始。

  事实上,守住小事小节的过程还是守住内心的过程。守一时易,守一世难,要慎终如始就要抓学习,拧紧思想“总开关”。学习是不断丰富自我、完善认知、夯实理论的过程,要向书本学、向榜样学,补足“精神钙”,破除“心中贼”,让忠诚干净、清正廉洁成为刻在灵魂深处的行动自觉。更为重要的是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生活纪律中充实完善了相关条款,严明了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党员干部要对照检视自己是否有铺张浪费、贪图享乐等行为,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养成艰苦朴素的习惯,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既要管好自己,还要以身作则带好身边人,不该拿的不拿,不该碰的不碰,全方位夯实廉洁从政的基石。(马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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