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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党建+ ” 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4-06-18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泸水市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探索“党建+”模式,把党建与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深度融合,切实以未成年人需求为导向,坚持“统、联、防、打、帮”一体推进,用“五建五抓”工作法破解“谁负责”“怎么建”“力量弱”“起作用”等重难点问题,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未成年人多元化发展新局面,全力推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搭好组织架构建机制,高位推动抓统筹。泸水市委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充实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妇联等10个单位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泸水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五个制度”》《泸水市预防和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十项机制”》等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抓实未司项目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形成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队伍配齐、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制度完善,部门协作联动的未司项目工作新格局。坚持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市委督查及巡察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前置标准,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联合成员单位建模式,齐抓共管抓落实。制定未司项目成员单位配合联动6条协作意见,及时参与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首次、后续、庭审询问,畅通未成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制定学习培训制度,每年开展2次未司项目工作业务培训;制定《泸水市预防未成年人被侵害“3254”工作措施》,明确凡发生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第一时间向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检察长和分管教育副市长报告。凡发生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就未成年人被侵害情况作履职说明,并由检察机关牵头,会同党委政法委等有关部门开展案件复盘,倒查追究责任。

  团结各界力量建队伍,协调联动抓帮教。选派47名政法业务骨干,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法治副校长100%配备。组建“五老宣讲团”“银发志愿服务”“五老乡村振兴工作室专家团”等队伍,深入学校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宣讲活动,重点关注和帮扶培训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动员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关爱一老一小”,争当“爱心家庭暨爱心妈妈”柔性关怀服务,29家单位186名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困难儿童136名,依托58所儿童之家阵地,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外生活学习和娱乐场所。2023年,司法救助未成年人6人11.5万元,法律援助未成年人34人;全市未司项目办公室派出合适成年人参加办案机关询问48人次,涉及触法未成年人26人。累计帮教24人,帮教期满明显转化20人,目前帮教期未满继续帮教4人。

  做好法治宣传建阵地,教育感化抓挽救。率先在怒江州建成专门学校。目前,学校内接受教育矫治的学生有56人,教育矫治成果明显。投资100余万元,在新时代中学、老窝镇中学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泸水市人民检察院建设“一站式”司法保护中心,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服务。

  查重点行业建特色,源头治理抓整治。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泸水市以“定期破题聚合力”活动为载体,通过向走访对象寻计问策、争取支持、破解难题,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领导小组主动担当、履职尽责,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集中清查整治活动,凡发现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的涉事企业,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坚持以“打”开路,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通告》。今年以来,未立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未发生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实现未成年人“零犯罪”。

  通讯员 和德海 张芮铭 杨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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