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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什县:优化农村科技副职选用 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4-06-06 文章来源:新疆党建网 作者:佚名

  去年以来,乌什县针对农村科技副职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虚而不实等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科学有效调配,高标准常态化推进行政村配备科技副职工作。

  严格程序选配。健全完善《乌什县行政村科技副职管理办法》,明确政治立场坚定、懂农业爱农村、能力突出为首要条件,打破地域、职业、身份、民族等界限,坚持分类施策、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要求,按照行政村总数50%的数量设置科技副职职数,专职专用,特别优秀的可在2-3个村同时兼任。通过个人报名、组织推荐、产业吸引、公开招聘、外地引进等方式,按照“人选推荐—考察政审—研究公示—备案管理”程序,从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能人、各领域从事生产经营的优秀党员或群众中选配,实现105个村科技副职全覆盖。

  明确职责任务。科技副职由村党组织、村委会领导,参与村级事务决策与管理,协助制定和完善本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负责指导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实行任期工作目标制,明确科技副职每周到村工作不少于3天,至少开展1次科技宣传普及、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新技术推广等工作,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壮大村集体经济。建立任务清单,每名科技副职每年在每个村民小组至少培育1户养殖示范户、1户林果示范户、1户农业生产示范户,带培1—2名村干部、2—3名致富能手,积极打造示范田、示范园或示范合作社,发挥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

  强化工作保障。参照村“两委”班子成员年度考核要求,每季度开展1次平时考核,每年开展1次履职情况考核测评,考核等次作为评先选优、奖励惩戒和调整更换的主要依据,激励担当作为。探索“并岗提薪”机制,按照“基酬+绩效报酬”的形式,兼任多村职务的,报酬累计发放,并根据为村集体创收情况,分别按照10%、15%、20%三个等次发放分红奖励,激发科技副职干事创业激情。对从外地迁入或跨村选配的科技副职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落户,享受安居富民政策、宅基地划拨及生产生活补贴等,为其营造安身、安心、安业的干事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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