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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澄清查诬双向发力 激励干部敢为善为

时间:2024-06-06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经核查,反映永平一中相关问题的检举控告失实,现特为其澄清……”日前,永平县纪委监委在永平一中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该学校受到的不实举报进行公开澄清。

  不久前,永平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永平一中相关问题的检举控告。对此,该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通过调查取证、实地走访、谈话了解等方式,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最终认定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为及时消除负面影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劲头,永平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采取会议澄清的方式,对该学校进行了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为我们澄清正名,让我们卸下包袱、消除顾虑。今后我们将踏实工作,为永平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澄清正名会后,永平一中负责人如释重负地说道。

  及时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永平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深入开展“清廉永平”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完善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流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受理、谁查处,谁核实、谁澄清”的原则,灵活精准选取当面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按程序规范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既督促干部履行职责、依法办事,又积极为干部排忧解难,力争打好严管厚爱“组合拳”。

  既要为实干者“撑腰”,更要向诬告陷害者“亮剑”。该县纪委监委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践中,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指挥、分管领导牵头主抓,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组等密切配合的模式,对反映失实的相关信访举报及时开展分析研判,严格区分错告和诬告。健全完善与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稳妥审慎移送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并持续跟进相关查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3名干部、2个组织开展了澄清正名,处诬告陷害行为1件。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微信公众号、接访窗口、一线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案例,普及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等相关规定和知识,持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鼓励支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反映问题。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一体推进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既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撑腰打气,又对诬告陷害者重拳打击,充分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推动干部敢为善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毕李艳 张敏 张宏娅(永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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