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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3年,我省已改造老旧小区5230个,惠及居民237万户“改”到群众心坎上 “造”出优居新家园

时间:2024-06-06 文章来源: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作者:佚名

  记者从日前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场会上获悉,2019年至2023年,我省已累计改造老旧小区5230个,建筑面积1.64亿平方米,惠及居民237万户,改造规模居全国前列。

  改造过程中,我省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急需、后改善”的原则,创新实施“1358”工作法,把老旧小区“改”到群众心坎上。坚持基础类改造应改尽改。把解决“屋里冷、房顶漏、下水堵”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首位,统筹实施老旧小区和老旧管网集中连片改造,开展“访民问暖”活动,屋面防水、外墙保温、管网改造一并实施。近五年,全省累计配套改造小区内各类管网1.03万公里、改造小区道路2000万平方米、增加外墙保温720万平方米、改造屋面防水2700万平方米。

  完善类改造因地制宜。在兜底做好基础类改造的前提下,我省结合小区实际和群众需求,注重做好加装外挂电梯、增设绿地亭廊、安装路灯摄像头、增加停车位、安装电车充电桩等完善类改造,让居民推窗见绿、抬脚入园。

  在提升类改造中,各地围绕动员群众共建、存量资源整合利用等方面进行探索,配套建设社区党建活动中心、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便民网点等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功能。

  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既要“改造见实效”,更要“管理有长效”。我省将老工业基地基层党建引领优势充分融入改造全过程,注重发挥小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作用,引领居民由“旁观者”转向“参与者”,由“要我改”转向“我要改”。

  改造前,坚持党建引领、问需于民。我省坚持群众的事让群众商量着办,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搭建议事平台,从提出改造建议到商量改造方案,由居民全程参与。

  改造中,坚持过程监督、问计于民。我省建立以小区为单位的居民监督机制,搭建由居民监督员、街道办事处、设计建设和施工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平台,鼓励具有技术专长的居民参与工程监督,将居民满意度纳入改造评价指标,实行“民意验收”和专业验收相结合。

  改造后,坚持共同治理、问效于民。我省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之中,调动小区居民、社会力量和关联单位积极性,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推动“支部建在小区”“党旗飘在小区”,共商共建老旧小区管理长效模式。

  据了解,今年,我省还将改造700个以上老旧小区、4463栋楼房,惠及居民25万户,计划6月底前全部开工。针对一些老旧小区存在建筑外墙面或楼道内墙面的各种线混乱交织,楼与楼之间的架空线纵横交错等情况,持续开展“高空蜘蛛网”专项整治,为居民营造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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