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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沈阳市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加强金融等重点领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监督,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强化人选审核把关。坚持政治标准,“一人一档”建立160余名金融等重点领域市管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拟任金融等重点领域市管岗位人选推行“4+1+N”审核机制,即在“凡提四必”基础上,增加对人选近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以及重要家事家产、提醒函询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的审核,认真分析研判任职风险。
注重配优配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发展需要配强“一把手”,从省级分行引进1名副行长担任市属金融企业正职;先后从国资、财政等部门交流6名干部担任金融等重点领域单位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从省证监局引进1名具有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的干部到金融部门挂职,有效改善班子结构;加大专业型干部引育力度,建立以金融等领域为重点的专业型干部资源库,先后3批从驻沈金融机构引进37名专业干部到市直部门和区县政府挂职。
坚持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紧盯权力运行,抓好经济责任审计任职、离任、进驻、整改4个关键节点,实现对重点领域“一把手”经济责任全链条监督;开展重点领域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问题整治,对11名金融等重点领域离职人员逐人研判;结合市委常规巡察,对金融等重点领域全覆盖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关注家事家产,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金融等重点领域市管干部的抽查比例由8.16%提高到14.56%;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清查”专项行动,进一步压缩权力越界和利益输送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