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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用好“jing”字诀,做到静心学习、镜像比照、敬畏党纪,以实际行动推动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静”心学习,在深学细悟中“悟初心、践使命”。党纪不仅是约束言行的“戒尺”,也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指南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则中要求党组织和党员“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分则政治纪律中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就是要告诫全体党员干部明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深刻内涵。党员干部要通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对《条例》进行学习,静心思考、认真体悟其中所蕴含的初心使命、性质宗旨,在深学细悟中树牢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公平履行岗位职责,在办事情、作决策时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把手中权力更好运用到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经济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等各项具体工作中去,真正造福社会、造福人民。
“镜”像比照,在自我检视中“省言行、正己身”。“君子求诸己”,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必定是时刻用党章党纪约束要求自己,时刻自重自省自励的君子。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较此前而言,更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使全体党员干部在进行自我对照时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和更加清晰的标准。党员干部要以“检身若不及”的自觉,经常对照党章、党纪条例进行自我反思、自我检视,特别是对照上级通报的“典型案例”、身边的“反面教材”,结合实际剖析反思,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放在“显微镜”下解剖,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排查自身纪律风险点,及时制定对应整改措施,不断在反躬自省中校准“人生坐标”、纠正言行举止,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新。
“敬”畏党纪,在严于律己中“养正气、拒腐蚀”。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只有胸怀敬畏之心,才能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确保言行举止不逾矩。党员干部要自觉将党纪学习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常用党纪党规扫描自己内心,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从小事小节上严格守起,不欺暗室、不愧屋漏,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要增强制度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主动将自己的工作、生活置于组织监督的“探照灯”和群众监督的“聚光灯”下,自觉管理好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确保自己始终行得正、坐得端;要重视家风家教建设,在注重廉洁修身的同时,做到廉洁齐家,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亲眷,以清廉之家的“底色”铺就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坦坦荡荡为官的人生大道。
陈文翙(开远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