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选人用人导向是政绩观的风向标,要在选人用人导向上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价值,要牢固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引导干部树立以德为先的正确政绩观。要把政治标准作为衡量干部的第一标准,将政治素质考察贯穿平时考察、专项考察、年度考察以及干部任前考察各环节,全面了解干部“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的政治表现,甄别政治上不合格的“两面人”,将“德”作为一条“红线”,重点考虑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廉政情况,以政治问题“一票否决”严守干部选用“入口关”,确保选出来的干部政治上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坚持一线选拔的用人原则,引导干部树立艰苦奋斗的正确政绩观。基层一线环境艰苦、矛盾突出、工作任务重,许多年轻干部不愿去、不敢去、不愿留,要树立“基层一线出干部、基层一线干部得重用”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三优先”,优先考虑基层一线干部,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出现空缺时,优先使用基层一线干部,对优秀的基层一线干部优先提拔。特别是在乡镇换届工作中,坚持用人标准,着力优化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加大基层一线干部选拔力度。
坚持实干实绩的用人原则,引导干部树立真抓实干的正确政绩观。坚持凭实绩论英雄、用干部、兑奖惩,到重点项目、民生工程、生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看在防灾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以及艰苦环境中的表现,看做了什么、怎么做的、效果怎么样,对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有作为、有成绩、有贡献的优秀干部优先使用或晋升职级,对临阵退缩、畏首畏尾,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坚持群众公认的用人原则,引导干部树立执政为民的正确政绩观。在考察上注重广泛性,考察中多渠道、多方面听取意见,不仅听干部本人讲,而且要听其上级、同级和下级讲,既要考察干部工作圈的情况,又要考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有关情况。在干部任用决策中体现民主性,对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群众支持率低于一定标准的干部,不提交常委会讨论决策。在监督上突出社会性,推行面向社会公示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多层次、多侧面听取意见,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
彭雪丽(楚雄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