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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近日,省民政厅报请省政府印发《青海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施方案》(省政办〔2020〕77号),从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内容、保障措施四个方面,对规范行业协会收费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明确“五个严禁”,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明确提出“五个严禁”的收费行为,即:严禁依托政府部门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政府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严禁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严禁多头重复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要求从12月开始至2021年2月底前,按照“逐级负责、分片包干、逐一清零”的方式,组织开展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底数、发现问题、集中整治。
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加强源头治理。要求严格按照《青海省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实施方案》(青发改经体﹝2019﹞571号)要求,坚持“应脱尽脱”原则,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全面梳理,认真组织落实脱钩改革任务。到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脱钩改革任务,从根本上解决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政影响力乱收费问题。
建立完善“两单一库”,规范收费行为监管。要求建立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目录清单、收费标准清单和收费数据库,并向社会公示,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要求相关部门督促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商会综合考虑会员经营状况、承受能力、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对服务项目收费偏高、盈利较多的,督促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
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了发展改革、市场监管、民政、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各地区政府监管职责,既注重短期举措,又重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既强调了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又强调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自身建设;既强调从严监管,又强调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自律,从而形成有效推进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