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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不能“入宝山而空返”

时间:2024-04-28 文章来源:四川组工网 作者:佚名

  党的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团结统一、巩固党群关系的重要保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是“搞形式”“应付差事”“做官样文章”,而是要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否则,只会使党员干部学不到真谛、悟不到真知,犹如“入宝山而空返”。

  要学深悟透,忌“囫囵吞枣”。“学纪”是基础,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第一拳”。党员干部要重视“学纪”这“第一拳”,以“强读强记”做到“扎扎实实”。要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学习,不能仅仅将党纪学习流于形式,抄抄笔记,走走过场。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从小事小节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大是大非上立场坚定、方向正确,始终坚守本色、恪守本分,不被物欲所俘获、不被利益所羁绊。

  要持之以恒,忌“浅尝辄止”。要想扎实、系统地掌握党纪,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个日积月累、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过程。党员干部要养成自觉自律的品格,在行动上自觉遵守纪律规矩,将学习《条例》,与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党规结合起来,与学习上级通报、典型案例等结合起来,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充分认识党纪的发展历程、党纪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对党纪的抽象认识形象化、具体化。同时,吸取反面典型案例的教训,做好自我革命的表率和遵规守纪的标杆,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决不能前脚踏上仕途、后脚步入歧途。要依法依规用权,主动在思想上画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时刻警惕“围猎”的陷阱。

  要学以致用,忌“纸上谈兵”。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用好用活警示教育这一重要抓手。因此,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充分挖掘警示教育资源,丰富警示教育的方式、方法和内容,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让党员干部感受到警示教育时刻在身边。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出党员干部党性缺口、廉政风险点,找准查实病根,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要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的衡量标准,始终坚持权为民赋、权为民用,用心用情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孙云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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