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组织法治网!
日前,第8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文章指出,“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一重要论述为传承和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实践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充分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全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丰富全社会的历史文化滋养。
要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顶层设计。文物和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事业,只有加强顶层设计,才能使其稳步健康发展。因此,切实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就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制定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立评估机制、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等,逐步建立协调机制,持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力度。
要创新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模式。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并不是让文物和文化遗产藏于深山、束之高阁,而是要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促使它们在合理利用中得到最好的保护,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因此,要贯彻落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不断提升文化遗产保护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应用水平,持续推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推动线上与线下相融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
要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保护历史文物和文化遗产是守住中华民族“根”与“魂”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度重视,多次前往文化遗产积淀丰厚的省份考察调研,并就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就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敬畏历史、敬畏优秀传统文化,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为历史和考古工作者开展研究、学习深造、研修交流提供更多政策支持。要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更好地认识和认同中华文明,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要广泛宣传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等研究成果,推动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推动全党全社会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