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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印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论理,为基层容错纠错工作提供借鉴,指导精准执纪执法,更好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责者负责,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此次选编的6个案例涉及项目建设、为民惠企、乡村振兴等常见领域,包括免予问责、从轻减轻问责等不同情形,把故意和过失、谋私和为公、违规和试错等区别开来,对因主动担当、开拓创新而出现不可预判的失误者给予宽容。每个案例都阐明案情事实、讲清背后道理、列出政策依据,从不同场景、多个角度传递“三个区分开来”理念,具有较强问题导向、鲜明实践特色和较好示范效应。
近年来,我省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把出于公心、不谋私利、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作为前提,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促进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促进形成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局面。省委办公厅先后于2018年、2019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和《安徽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2019年以来,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先后编印4期典型案例,为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受到广泛关注、取得积极反响。
“党员干部有失误、犯错误,因公还是为私不一样,无心还是有意不一样,严格不等于严苛,宽容但不能纵容。”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学习典型案例,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政策规定,持续提升追责问责、容错纠错等工作质效,充分保护和激发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不断凝聚担当作为、奋发有为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