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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党纪学习成效有效转化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大效能,推动管党治党全面提质增效,不折不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一贯到底。
学好党纪,当眼里有条例。“严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作出的庄严承诺。纪律严明,一直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正是靠着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国共产党才能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一项项伟大成就。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了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多项纪律要求;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党历史上的第一部正式党章,提出了更细更严的纪律要求,对组织、宣传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此后,每当党面临的客观形势出现变化,严明纪律都会被摆到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三次修订,对《条例》的修订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真正把《条例》放进眼里,才能更好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才能更好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
学好党纪,当心中有戒律。在延安时期,杨家岭是老一辈革命家毛泽东同志居住时间最长的地方,著名的“窑洞对”就是在这里进行的。“窑洞对”的要义,是回答如何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避免人亡政息、确保政权长期存在的问题。在“窑洞对”中,毛泽东同志给出了第一个答案,即让人民监督政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给出了第二个答案——党的自我革命。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求全党同志自觉尊崇党章,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俗话说,“严是爱,宽是害”。实践证明,每一名受惩处的党员干部无不是从破坏规矩、不遵守党章、不遵守党规党纪走向堕落的,我们对干部严格要求管理,本身就是一种爱护与保护。每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理解、辩证对待“严”与“宽”的问题,牢记“破一次规矩,就留下一个污点;搞一次特殊,就降低一分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
学好党纪,当手上有行动。党员教育管理有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两种形态。如果说,平日里对党员干部的党纪教育属于经常性教育,那么此次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就是一次深刻的集中性教育。唯有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把教育的“实效”转化为“长效”。例如,在日常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中,各级党组织都会安排一些党纪相关内容的学习。党纪学习教育,则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摆到了一个更为突出的位置上。作为党的干部,我们必须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必须严明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必须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维护党的权威,把守规矩、讲原则、守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