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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锡林浩特市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用好考评体系“指挥棒”,完善干部激励“刻度尺”,树立选人用人“风向标”,以“优者奖”营造干部担当作为“新风尚”,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考准考实,用好“优者奖”指挥棒。通过科学、合理、全面、深入地考核,把真正的“优者”识别出来。通过修订《锡林浩特市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和《锡林浩特市科级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构建考核框架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分值,进一步明确考核程序方法,坚持“考事”与“考人”有机结合,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力争干部实绩在哪里,考核内容就延伸到哪里。注重日常了解、实地走访等,重点听取服务对象和群众意见,切实考准考实。
奖罚分明,制好“优者奖”刻度尺。对考察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干部,特别是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干部,给予评先评优、表彰奖励。不断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先行者撑腰鼓劲,推进干部敢作敢为、锐意进取。通过制定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方案和事业单位绩效奖金发放实施方案,明确奖励发放范围,规范程序步骤,建立完善按劳分配、奖勤罚懒、论功行赏的机制。每年修订年度考核奖总量核定标准,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分配。树立一把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尺,让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成果转化,把好“优者奖”风向标。“奖”只是手段,涵养“干”的作风才是目标。“优者奖”体现的是一种风清气正的用人导向,“让吃苦者吃香、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实施干部人才队伍“火石工程”的方案》《锡林浩特市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实施方案》,注重调动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积极性,通过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怀,增强干部担当作为内生动力,让“优者奖”成为“动力泵”,“奖者用”成为“风向标”,形成正向激励的良性循环,让优者更优、庸者奋进,让“敢闯敢干、唯实惟先”蔚然成风。(锡林浩特市委组织部 李丽娜)
[责任编辑:孙慧南 校对:李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