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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昭通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昭通市委批准,昭通市纪委监委对昭通市昭阳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委员会原副主任、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黄延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延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治意识缺失,为掩盖违纪违法事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在工作中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政商关系“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黄延安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昭通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昭通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延安开除党籍处分;由昭通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